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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提包的歷史悠久,至少已有幾千年,因為早在埃及的象形文字中就有記載!
中古世紀時,只有男人可以帶袋子,它用布或是動物皮所做,有一條細繩可以將它的口束緊。他們把它綁在腰間,叫做「口袋」,或是「錢袋」。 1400 年女性開始可以帶袋子,叫做「束口袋」,它也成了象徵人們身份地位的代表。
十六世紀開始有皮革材質的出現;十七世紀,女士們在包包上刺繡。
人們一開始在這「口袋」中裝錢幣,或是珍貴的物件;後來由於它有不錯的封口設計,可以確保東西不會掉出。綁在腰帶上的包包也裝進一些不同的物件,例如梳子、鑰匙等等。
十八世紀的婦女們都穿著寬大的裙子,可以在裡頭藏好幾個「口袋」。所以像錢袋那樣大的包包就不適合了。
到了二十世紀初期,這種包包成了全球流行的配件,有各種不同的款式、材質、顏色等等。直至今日,它依然穩坐流行的尖端寶座。人們期待著最新的款式,關注明星們手上拿的包包。不過,這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……
因為流行趨勢的走向,讓裙子變得輕薄而透明,無法再在裡面放口袋,就有了把包包拿在手上的想法,手提包的構想於焉誕生。
一開始包包裡裝的都是些女性日常生活常用的東西,化妝品、日記、扇子、手帕、信件……等等。這手提包馬上就成了英國仕女們不可或缺的配件;可是在法國卻將手提包這個字曲解成「荒謬的東西(ridicule)」。 到了十九世紀,ridicule這個字才轉回它女性提包(réticule)的原意。
現今在法國共有137家名牌包包的店,其中十幾家早已是世界知名的大品牌,例如法國大使(Delsey)、迪奧(Christian Dior)、愛瑪仕(Hermès)、LV(Louis Vuitton)......等等。